欢迎您,您是本站第3882787位访客

主页 > 律师说法 >

嫖客猝死致丑事败露获刑

来源:温州律师 温州刑事律师 温州刑事辩护律师 温州刑辩律师 王青山律师 温州知名律师 温州著名律师    时间:2009/7/19 16:56:20    浏览:2805  次
经营小旅馆安享晚年,本是利己利人好事,却不安分守己、合法经营,结果弄得晚节不保、又吃官司。近日,江西省余江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容留卖淫罪,判处被告人邵某有期徒刑5年、杨某管制2年,各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。
经营小旅馆安享晚年,本是利己利人好事,却不安分守己、合法经营,结果弄得晚节不保、又吃官司。近日,江西省余江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容留卖淫罪,判处被告人邵某有期徒刑5年、杨某管制2年,各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。

  案发时被告夫妇均五十有五,先前一直在老家乡下居住生活,随着儿女的长大,家庭经济条件的改善,勤劳不闲的二被告,决定在城里开一家小旅馆,既可以有些许收入,又可以安享晚年。对于在农村生活几十年,洗脚上岸不久的被告来说,如果一直保持淳朴节俭的作风,抵制城市钱味的诱惑,把小旅馆开好不啻是一件美事好事。但被告夫妇终究也是人,从相对纯净的农村跨入混沌的城市,一不小心,便被花花世界眩晕了头脑,勤俭朴素、善良正直之风不见了,一心为钱、不顾廉耻之心见长了。在他们的小旅馆开张不久,二被告便以提供场所、提供膳食,每次抽取10元酬金的条件,容留3名妇女从事卖淫活动,每天可以获得30至100元不等的非法收入,长达半年之久。

  中国民间论因果报应往往用:“善有善报,恶有恶报,不是不报,时候未到。”提醒大家多积善缘、不做恶事。而这一因果报应在二被告人身上还真得得到应验。就在被告人以为坏事做得神不知鬼不觉时,2010年10月9日下午2时20分许,在被告人开的旅馆发生了嫖客猝死的意外事件,引得公安机关的介入调查,被告的丑事终于见了光。

  一审法院认为,被告人邵某、杨某容留多名妇女多次卖淫,构成容留卖淫罪。鉴于被告人杨某在陈某嫖娼猝死后报警,在公安机关如实交待了自己的罪行,并赔偿了死者陈某亲属经济损失,取得谅解,均可酌情从轻处罚,遂作出如上判决。
温州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王青山,咨询电话:13957789915  QQ:719618077
发表评论
评论内容:
最新评论
  最前页 上一页   下一页 最后页  
温州刑事律师王青山